| 关于举办内江二中青年党校第十一期培训班的通知
高中各班团支部:
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(以下简称“推优”),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【1986】12号文件批转共青团中央书记处《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报告的通知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【1982】18号文件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》的精神,为进一步搞好“推优”工作,经学校党总支研究,决定举办内江二中青年党校第十一期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学宗旨:
通过进行党的基本知识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落实科学发展观、十七大精神、青年学生必备素质等内容的教育,帮助学员掌握正确的思想武器,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使之在改革和发展的新时代,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,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,为中国共产党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军。
二、学员要求
1、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社会主义;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关心时事政治,上进心强,有向党靠拢的愿望;
2、自觉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模范履行团员的义务,严格按团员的标准要求自己,关心集体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为同学表率;
3、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;
4、上一年度被评为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,或受到校级及以上其他奖励的学生,优先考虑;
5、受学校纪律处分未撤销者,不能参加青年党校学习。
三、青年党校报名办法
1、推荐工作: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,经班主任审查同意后,由团支部书记统一填写《内江二中青年党校第十一期报名表》并报校团委。团委综合各班推荐情况,最后推荐审定第十一期党校学员名单,报学校党总支委员会审定。
2、名额分配:
高三年级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班团员人数的8%;
高一、高二年级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班团员人数的10%。
3、报名截止时间:2009年3月12日。
交表地点:团委办公室。
四、培训内容和形式
培训内容:以《中学生青年党校培训教程》为大纲,结合学校实际,着重对学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、党的性质、党的指导思想、党的宗旨、党的作风、党的目标、党的历史、党员条件等方面进行培训,使学生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。
培训形式:集中讲座和自学相集合。
五、考核与结业
1、学习时间:3月16日~3月30日共安排8个学习单元,学习培训时间共计16个学时。
2、培训期间学员无故缺席一次者,不予结业。
3、课程结束后,由团委统一组织闭卷考试。
4、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,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学校各类先进评选并报政教处处理。
5、理论学习结束后每位学员撰写一篇12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,作为结业考核依据。
附件:内江二中青年党校第十一期报名表
共青团内江二中委员会
二○一○年三月四日 |